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25年3月11日起,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察。
一、巡察对象
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其他市管干部。
二、巡察内容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守政治巡察定位,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扛牢“两个维护”根本政治责任,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,紧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,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、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、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、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,深入查找政治偏差,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,为助推我市圆满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,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,设立网络邮箱、邮政信箱、意见箱和“扫码举报”系统,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,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日。
(一)举报电话
18153590992(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:30-17:00)
(二)网络邮箱
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(http://jiwei.yantai.gov.cn)“巡察组信箱”
(三)邮政信箱
莱山区桐林路5号市委第二巡察组
(四)意见箱
芝罘区通世路90号2号楼一楼大厅
(五)“扫码举报”系统
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,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。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,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,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。
特此公告。
市委第二巡察组
2025年3月11日